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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龙腾水泥)

来源: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时间:2017-10-10    点击量: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粤环违改字〔2014〕22号

  蕉岭县龙腾旋窑水泥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1427000000354

  组织机构代码: 73503895-8

  法定代表人: 钟少林

  详细地址:广东省 梅州市蕉岭县新铺镇油坑村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依据

  我厅会同 梅州环境保护 局 、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执法人员于 201 4 年 5 月 29 日现场调查发现:你公司 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 9MW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 建成投产超过 1 年 ,需配套 建设 的污染防治设施 未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以上事实,有《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现场检查笔录》、《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 八 条的规定,我厅决定:

  责令你公司 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 9MW余热发电技改工程项目立即停止生产。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环境保护部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 年 7月 21日

  

   抄送:梅州市环境保护局,蕉岭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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