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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未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关键词】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考核目标是否完成

来源: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未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在被审计地区上级环保部门调取年度目标任务情况;
    2.与考核结果对比,分类查看考核得分情况;
    3.重点查看未完成水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

二、主要法规依据

    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
    2.各地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
    3.国家(省、市)制定的目标责任书等。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被审计地区上级环保部门:
    1.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情况或责任书;
    2.被审计地区年度自查报告;
    3.考核结果。

四、问题示例描述

    *年*月,*省政府根据《*省*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市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市*年底前*个省级及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建设完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截至*年底,*市某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个工业集聚区未建成,未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中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任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体。*市分管副市长未严格督促该市住建局按期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致使*市未完成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任务。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六、特别注意事项

    适用于被审计对象为省部级、地市级、区县级和乡科级。重点检查8个单项指标20个子指标中未完成目标的重点任务。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