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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领导干部本人、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批准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占用自然资源
【关键词】

当地重大建设项目是否遵守法律法规

来源:2017年领导干部自然资产离任审计操作指引
字数:
创建日期: 2017-12-12
【主要问题类型】领导干部本人、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违规批准不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占用自然资源
【标签】
【分类】

一、审计方法步骤

    1.从发改委取得该地区被审计期间重大项目台账,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

    2.梳理党委、政府发文、会议纪要等材料,了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对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指示、批示情况;

    3.比对供地台账:根据土地供应台账(包括土地出让台账、划拨供地台账、协议出让土地台账等)中的“土地用途”,对照禁止类、限制类供地项目目录,检查供地项目是否属禁止类或限制类供地项目目录,若属于,则为违规供地;

    4.选取可疑项目:根据发改委提供的重大项目清单,通过询问、现场调查等方式落实项目用地的实际用途,若属禁止类或限制类用地,则进一步查阅供地档案,核实改变土地用途是否为政府部门授意而为,进行取证。

二、主要法规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2.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3.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

    4.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5.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三、审计所需资料及来源部门

    1.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党委、政府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和纪要,批办单、收发文件记录,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对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批示等资料;

    2.发改部门:重大项目清单台账;

    3.国土部门:土地供应台账(包括土地出让台账、划拨供地台账、协议出让土地台账等)

四、问题示例描述

    **月至**月,*同志在担任*省省委书记和*同志在担任*省人民政府省长期间,违反产业政策,引进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等*个项目,并违规供应土地*公顷。

五、适用自然资源或环保工作事项

    土地资源

六、特别注意事项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