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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审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

来源:榆林市审计局     时间:2017-09-27    点击量:
  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的概念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天保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要求,安排用于天保工程的专项资金,包括森林管护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森林抚育补助费、社会保险补助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费。

  二、天保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2011年6月22日,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天保工程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对2006年印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颁布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此外,各省级财政部门也制定了各地方相应的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如2007年5月10日,云南省财政厅颁布实施了《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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