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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官庄工区审计结果公告13号

来源:南阳市审计局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2016年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和南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南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8月6日,对南阳市官庄工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官庄工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官庄工区及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南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官庄工区管理委员设立于2009年12月4日,2010年12月31日正式挂牌运行。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下设党政办等14个部门,计53个预算单位(其中,中小学校36所),加上参与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的市直派驻机构6个,工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58个,经费补助单位1个。截止2015年12月底财政供养人数1072人,其中教师831人(退休教师213人)。独立的一级财政单位官庄镇,东兴和赤虎办事处一级财政未建立,经费由工区补助。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据财政决算报表显示:2015年度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091万元,同比增长12.7%,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6398万元,同比增长7.7%。

  2.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据财政决算报表显示,2015年度基金预算补助收入完成21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万元。

  3.2014年结转结余2291万元,2015年使用1845万元,2015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62万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采取就地审计的方式,与官庄工区书记宁春士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同步进行,围绕2015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了官庄工区党政办、服务油田办、统计局、产发局、财金局、地税局(当时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财金科审计市地税局和四个区地税局,本次未涉及官庄工区地税局相关会计资料)、环保局、土地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交通局、园区办、城建局、规划局等部门和单位,并根据财政资金运行情况,延伸审计官庄镇、东兴办事处、赤虎办事处等单位,并抽查了官庄中心学校。在官庄工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如期完成了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审计目标。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官庄工区不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转变理财观念,加强财税监管,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增加本级财力,强化收入征管,突出财政资源优化组合,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推动各产业协调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实现了经济平稳增长。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官庄工区提供的2015年度财政和有关部门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财政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当地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其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在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基本做到了合法、合规,较好的发挥了其使用效益。但审计过程中发现在财政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等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执行国家政策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未完全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南阳市官庄工区本级财政支出中,工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由财政直接支付到个人工资账户、商品供应商或工程项目承建单位。但财政直接支付之外的支出未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预算单位授权支付,而是采取会计集中核算的办法,将资金拨付到工区机关财务账户。

  2.以租代征使用土地42亩

  官庄工区财金局2013年拨给官庄镇财政所88200元,用于支付前营村2012年、2013年两年高速引线两侧租地款,两侧绿化以租赁方式征用前营村土地42亩(每亩每年1050元,合计每年44100元),至审计日(2016年8月3日)还在租用。

  3.滞留土地征地补偿款

  (1)东兴办事处支油办其他应付款科目止2015年底应付涧河社区补偿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700000.00元;应付青苗补偿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1700085.31元;应付五一路征地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1106729.50元;应付污水厂征地补偿款明细科目贷方余额206784.00元。

  (2)官庄镇忽桥村2015年12月15号证列支忽桥村各小组征地款、青苗款859035.70元,各小组已列支588662.50元,余270373.20元至审计之日(2016年7月23日)未列支。

  (3)2014年至2016年6月官庄镇忽桥村民委员会共收到上级拨入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补偿款4200000元 ,共列支2939159元,余1260841元至审计之日(2016年7月23日)未列支。

  (4)官庄镇土地管理所2013年4月收利源小区土地补偿款1957500.00元,2013年9月支付利源小区征地补偿款1531980.00元,剩余425520.00元未拨付;2014年7月收春光大道青苗补偿款7000000元,未拨付;2014年7月收嵩山路、泰山路补偿款1606900.00元,2014年7月支付嵩山路、泰山路补偿款1439505.00元,剩余167395.00元未拨付;以上合计7592915.00元补偿款截止2015年底未拨付。

  (5)官庄镇土地管理所2015年9月收伟业花园补征地偿款3001873.00元,2015年10月支付前营村伟业花园征地补偿款2097733.50元,剩余904139.50元未拨付。

  4.土地供而未用

  官庄工区盛世春天项目,位于官庄工区黄山路以东、五一路北侧,地号:TG2013-02号出让宗地,出让面积57.50亩(38330.96平方米),该项目由南阳市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住宅楼。官庄工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该项目约定2014年11月30日开工,2017年9月30日竣工,至审计之日(2016年7月6日),该宗地供而未用。

  5.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

  官庄工区史刘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官庄工区胜利路北、春光大道南、泰山路西、嵩山路东的区域内,解决因棚户区改造、农运会场馆建设等而拆迁的居民220户,共建安置房323套,总面积29070平方米。该项目于2015年11月23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南阳市宛城区〔2015〕国土批字第017号),2015年12月25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宛官国用〔2015〕第0001号)。至审计之日(2016年7月6日),官庄工区史刘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竣工并入住70套,其余正在施工中。经对提供资料审阅发现: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

  6.土地未批先建

  (1)南阳市煜煌实业有限公司2014年8月11日在官庄工区注册,2014年8月29日小汉街·油田美食城建设项目在官庄工区产发局备案;2015年9月10日官庄工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宛官规委纪〔2015〕3号)决定:同意在官庄工区中心城区控规中将五一路以北、遮山路以东区域建调整为商业用地,拟建设小汉街·油田美食城,用地规模严控在50亩内。2015年10月8日南阳市官庄工区与南阳市煜煌实业有限公司就小汉街·油田美食城建设项目签订协议;官庄工区小汉街·油田美食城建设项目,位于官庄工区五一路北侧、遮山路两侧。根据项目施工监理合同记录,该项目于2015年9月15日开工,至审计之日(2016年7月28日),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

  (2)南阳市官庄工区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官庄工区五一路南侧、遮山路东侧。建设内容包括官庄工区天然气加气站、高中压调压站、办公管理用房以及预留二期扩建调压计量区域、城市管网铺设,总投资11386万元。总占地面积:35.7783亩。该项目2015年3月6日注册,2013年9月18日在官庄工区产发局备案,2014年7月9日市国土资源局官庄工区分局证明该项目土地预审正在办理中,2015年11月开工,至审计之日(2016年8月2日),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

  (3)南阳市官庄工区双福科技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位于官庄工区五一路南侧。建设10栋5层标准化厂房,面积90000㎡,容积率1.71,建筑密度59%,绿化面积5234.46㎡,道路、停车场建筑面积15703㎡。总投资23000万元。总占地面积:71319平方米;该项目2013年5月21日在官庄工区注册,2014年7月15日在官庄工区产发局备案;2015年11月开工,至审计之日(2016年8月3日),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进行施工。

  (二)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向非本级预算单位列支经费

  2015年官庄工区预算暂存款明细账反映:2月43号证支人行补助经费100000元,4月2号证支地税经费80000元,4月13号证支 地税经费500000元,8月2号证支公安补助经费150000元。暂付款明细账反映:9月11号证支国税局补助500000元。

  2.应作未作预算收入

  官庄工区财金局2015年非税收入暂存款明细账显示:收城管罚没款418052元、垃圾处理费476030元、建委罚没款297450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199500元、纪委罚没款564055.17元、烟草罚没款26448.37元、环保排污费62500元,以上合计2044035.54元挂暂存款科目,应作未作预算收入。

  3.滞留专项资金

  (1)官庄工区财金局2015年底非税收入暂存款明细账显示:免教科书补助余额1079445.22元,交通道路建设款余额11062000元,优抚款余额200000元,以上专项资金合计12341445.22元未拨出。

  (2)官庄工区交通局(工程账)项目资金结转明细账显示,2015年项目资金结转科目年终余额为6273629.00元。

  4.财政存量资金  

  (1)2013年市财政下达市官庄工区油田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940000元(宛财预〔2013〕314号),资金下达后,官庄工区财政、城建等部门多次催促河南石油勘探局申领资金,河南石油勘探局一直以项目手续不完备而不申领。2016年5月6日南阳市官庄工区管委会再次发函给河南石油勘探局,催促其申领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2016年5月23日河南石油勘探局复函(豫油便〔2016〕2号):“2013年油田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于申请中央补助资金的部分要件不全,油田未进行申报,目前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油田已自筹解决,并已结算完毕,待手续完备后,油田再行统一申请,建议工区政府对上级拨付到工区的1940000元油田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归还上级财政”。至审计之日(2016年7月13日),1940000元油田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仍滞留在官庄工区财金局。

  (2)官庄镇县乡公路管理站,2013年12月5号凭证显示,官庄工区预算内拨入官庄镇县乡公路管理站忽桥社区道路款150000元,至审计之日(2016年6月2日),忽桥社区道路款150000元未列支。

  (三)财政及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有关部门监管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流失100444元

  (1)2014年同时享受农村五保和低保人员共计6人,其中:领取农村五保金共计6105元,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3567元,合计9672元。2015年同时享受农村五保和低保人员共计5人,其中:领取农村五保金共计:4730元,领取农村低保金共计2352元,合计7082元。以上合计16754元。

  (2)2015年重复领取五保金共1人,金额1955元。

  (3)2014年工商登记法人同时享受农村低保6人,金额共计6981元;2015年工商登记法人同时享受农村低保10人,金额共计17799元;2016年工商登记法人同时享受农村低保5人,金额共计2757元。以上合计:27537元。

  (4)2014年拥有房产同时享受农村低保金共7人,金额共计6030元;2015年拥有房产同时享受农村低保金共14人,金额共计20103元;2016年拥有房产同时享受农村低保金共8人,金额共计3048元。以上合计:29181元。

  (5)2015年工商登记法人、股东领取低保金共1人,金额1284元。

  (6)2015年拥有工商登记、房产、汽车等两种以上条件同时享受农村低保金共2人,金额共计7704元;2016年拥有工商登记、房产、汽车等两种以上条件同时享受农村低保金共2人,金额共计2286元。以上合计9990元。

  (7)2014年拥有车辆并领取农村低保金共2人,金额共计:1782元;2015年拥有车辆并领取农村低保金共5人,金额共计:5826元;2016年拥有车辆并领取农村低保金共4人,金额共计:1524元,共11人,金额共计9132元。

  (8)2014年重复领取农村低保名单2人,金额共计:1782元;2016年重复领取农村低保名单2人,金额共计:1524元。以上合计:3306元。    

  (9)2015年拥有房产同时享受农村五保金共1人,金额555元;2016年拥有房产同时享受农村五保金共1人,金额750元。以上合计:1305元。

  2.租房合同未完全履行

  根据官庄工区管委会(甲方)与郑州东铭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综合办公大楼租赁给乙方,租期十三年,自201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第一期自2012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50万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合同签订前乙方先向甲方支付首年的半年租金25万元,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存在争议,目前正在协商解决。至审计日(2016年8月2日),郑州东铭投资有限公司未支付官庄工区管委会房屋租金。

  (四)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支出

  官庄工区党政办提供财务资料显示:2015年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科目中列支费用4292358.90元;2015年官庄工区部门预算批复文(宛官金〔2015〕2号)显示:批复党政办基本支出2950000元;该单位超预算列支基本支出1342358.90元。

  2.应招标未招标

  官庄工区党政办2015年在“经费支出”科目列支物业费592100元。其中:2015年1月7号证列支物业费204500元;2015年12月27号证列支物业费258400元;2015年3月4号证列支物业费129200元;附河南地方税务局机打发票、浩阳公司合同、办公会议纪要,未进行招标。

  3.招待费超支

  官庄工区党政办2015年招待费实际列支593091元,应列支招待费154109元(7705469.89*2%),超标准列支招待费438982元。

  4.未经政府采购

  (1)官庄工区交通局(养护账)2015年6月购买养护机械190000.00元,后附发票单位“南阳华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见政府采购文件;官庄工区交通局2015年1月购买笔记本电脑15500.00元,未见政府采购文件,以上合计205500.00元。

  (2)官庄工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11月支付各项工程规划费81.6万元,未见招投标文件、未经政府采购。

  5.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

  2016年5月31日,经对官庄工区交通管理所现金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发现:(1)该所出纳没有保险柜,用收款收据收取补偿费、罚没收入等共计24300.00元未入单位账;2013年11月25日退前营15000元;2013年12月5日退前营质保金5000元;其他请工程队加班吃饭等3900元,结余400元转入单位账。(2)该所出纳手中笔记本显示,2014年收入24697.00元,2015年收入51600.00元,合计共收入76297.00元未入单位账;该所出纳手中笔记本显示,该所将未入账76297.00元收入用于购买工具车、面包车及维修、车导航,发年终奖金补助等65897.00元,上缴工区财金局10400.00元,合计列支76297.00元。(审计期间违规发放的年终奖金补助32600元已全额退还,上缴官庄工区财金局。)

  (五)乡(镇)财政等管理中存在问题  

  1.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官庄财税管理所2015年向非预算单位拨款98000元(地税80000元、法庭18000元)。

  2.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官庄镇财税管理所截止2015年12月底非税收入“应缴预算收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305619.13元。

  3.未经政府采购

  (1)官庄中心校2015年3月列支维修费59863元未经政府采购。

  (2)官庄工区东兴街道办事处计生办2015年12月购买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83327.00元,未经政府采购。

  (3)官庄镇土地管理所2015年9月支背街小巷改造项目监理费90768.00元,未经政府采购。

  4.未经招标   

  官庄工区东兴街道办事处2015年6月支付国土规划费760000.00元,未经招标。

  5.公款私存

  (1)2016年6月3日上午审计组对官庄镇计生办财务科进行了进点现金盘库,未见现金数额。经询问查询财务人员何俊英中国工商银行(6222081714001878539)卡上私存公款307000元,截止2016年6月6日已将该款缴入官庄工区财金局账户。

  (2)2016年6月3日上午审计组对官庄镇政府财务科进行了进点现金盘库,未见现金数额,但机关财务2016年5月现金账面显示“期末余额”127456.02元。经询问查询原财务人员朱玉东于2016年5月27日从自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卡(622991187100430872)转入现财务人员何俊英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4笔(623059187100683568)127456.02元。2016年6月3日何俊英自己卡上私存公款78456.02元,截止2016年6月19日78456元用于官庄镇政府经费开支和政府食堂开支。

  (3)2016年6月5日经对宛城区官庄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财务进行现金盘点发现:民政办公室将未拨出的优抚款、敬老院的伙食费、五保人员个人的生活费等存入民政办刘世甫的个人存折上,从2011年3月至审计之日(2016年7月27日)共存入1215712元,支出1188200元,剩余29877元(含利息2365元)取出列支敬老院的伙食费1877元、28000元存入五保人员个人生活费存折上。

  (4)经查官庄镇支油办明细账及银行对账单发现:2015年7月15日官庄镇支油办公室从官庄镇财政所领取征地补偿款,将未拨付征地补偿款存放在从农村信用社开设的个人账户内,户名:龚营军,卡号:623059187100490410;至2015年12月30日共存公款3047628.61元,支出3038964.00元,个人工资8378.00元,结余286.61元利息上缴官庄镇财政所。

  6.招待费超支

  官庄镇政府2015年超标准列支招待费433922.74元。

  7.不合规票据列支

  官庄镇政府2015年在机关食堂使用资金往来票据、收款收据列支费用362125元。

  8.往来款长期挂账

  (1)官庄镇财税管理所截止2015年12月底往来款合计24793821.70元,其中:预算内暂付款科目借方余额24053861.7元,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739960元。

  (2)官庄镇政府截止2015年12月底“暂付款”科目借方余额2737365.24元;“暂存款”科目贷方余额2447462.54元。

  (3)官庄镇计生办截止2015年12月底“其他应收款”科目借方余额370567元;“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31400元。

  (4)东兴街道办事处截止2015年年底暂存款共计挂账单位37家,金额为9146899.98元。

  (5)官庄镇土地管理所截止2015年12月暂存款余额为586000.00元,暂付款余额为200000.000元。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官庄镇支油办征地明细表显示:2013年—2015年油田产能征地57.91亩,至审计之日(2016年8月3日)没有报批;

  2.东兴办事处支油办征地明细表显示:2013—2014年产能征地124.54亩,至审计之日(2016年8月3日)未报批。

  油田产能建设用地属特殊行业,主要由油田办理预审批文,官庄工区协助报批。对上述问题责成官庄工区国土资源分局尽快协调官庄油田相关部门、宛城区国土资源局、唐河县国土资源局办理 油田产能建设用地手续。

  四、审计建议

  针对此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执行,据实列支各项费用,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严格按照预算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避免超预算支出等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制度创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官庄工区管委会应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三)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财经法纪观念,对不合规票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杜绝不合规票据出现。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确保资金效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制度,加强往来资金清理,确保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资源)不受损失。

  (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严格执行招投标法规,加强采购和招投标环节管理。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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