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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第1号:“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_淮南市审计局

来源:    时间:2017-09-29    点击量:
  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59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总体分析,并对市粮食局等7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组织实施了城市污水处理、就业专项资金、教育费附加等专项审计和调查,以及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和部分大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审计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标,为促进市财政等部门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应有作用。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面对经济下行的复杂形势,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攻坚克难,积极应对,突出重点,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完成了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调整预算。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2.29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1.3%,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4.43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1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33.5亿元,收入总计67.93亿元;市本级公共预算支出66.06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6.8%,加上补助市县支出等,支出总计65.7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 2.1693亿元,其中结转下年2.162亿元,净结余7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8.21亿元,支出66.5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55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18亿元,支出0.0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13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99亿元,支出43.2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1.2亿元。

  ——财政运行稳定。2014年,财税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改善收入结构,确保应收尽收,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08.98亿元,占收入总额的86.6%,收入质量得到很大提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优化债务结构,加强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项目融资需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安全可靠。

  ——服务经济发展。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招商引资、保障重点工程,维护经济社会安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全年减免缓抵各项税费14.2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完善“助保金”制度,发挥政策性担保融资功能,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支持园区建设,壮大市级融资平台规模。深化“一费制”改革,实现“一站服务、一次申报、一票缴清”。

  ——保障改善民生。2014年全市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方面投入118.3亿元,占当年一般预算支出的79.8%,其中市本级50.23亿元。完成33项民生工程,共投入资金32.0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9.7%。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美好乡村、渔民上岸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统筹城乡发展。整合涉农资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支持农村危房改造、“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清洁工程,改善农村面貌。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强化财政管理。继续实施“参与式预算”,开展绩效评价,规范财政资金审批、分配、管理。推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资产和土地清理工作。制定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来宾接待经费、会议费和市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等制度,全面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推行村级财务乡镇代理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抽查巡查167次,纳入监管资金12亿元。

  审计结果显示,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部分基金连年结转。一是上年结余少编入预算。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少编入2014年预算3.44亿元;部门结余资金多数未纳入预算管理,如重点审计的七家部门历年结余0.81亿元均未编入当年预算。二是基金连年结转。2014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累计结余5.55亿元,占当年收入的8.14%,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地方教育费附加、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连年结转,余额累计达3.86亿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较低。审计抽查201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的811个专项支出项目,预算资金69717.57万元,由于当年财政收入下降,市本级可用财力减少,造成项目资金支出偏低,其中133个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50%。当年市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3115.14万元,由于部分采购计划下达较迟,全年只执行3240.49万元(2015年1-5月执行上年采购资金2728万元);另一方面,无预算政府采购545.93万元。

  (三)部分收入未及时解缴金库。2014年财政专户和支付中心归集户利息收入共计7606.18万元,年底未及时上缴金库。

  (四)政府性投资项目回购不及时。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市金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着大量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性投资项目,由于回购不及时,致使市财政借资三家公司41.38亿元未及时冲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纳入市人大预算审查的59家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审计分析,同时,对市科技局、市粮食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七家单位的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资金沉淀现象普遍。59家预算单位中有29家年末结存资金共2.5亿元。重点抽查的七家预算单位均存在结余结转资金,共结余结转资金1.26亿元。

  (二)部分单位挤占项目资金。59家预算单位中,市人防办等10家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资金532.19万元。重点抽查的七家预算单位中市工商局基本支出占用项目资金186.13万元,市科技局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与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日常经费31.37万元,市林业局苗圃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人员工资等9.3万元。

  (三)主管部门支出经费下移。部分主管部门在所属下级单位中列支机关经费,如市粮食局在局属生活服务中心报销机关日常费用13.89万元;市科技局在生产力促进中心支付物业管理费用8.15万元。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资产管理薄弱,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如市工商局存在老培训中心楼和办公楼两处账外资产,局职工住房在房改后未对账面资产进行核销,价值约128.9万元;局机关服务中心所持200万元股权投资未在账面反映。

  (五)预算执行不严格。部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较为普遍,市教育局长期从二级机构借用人员,借用人员占实有人员的47.37%,大量借用人员导致其支出无预算、超预算,2014年市教育局无预算支出147.93万元。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抽查的七家部门均不同程度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不规范情况。一是不如实反映收入。如市林业局上窑林场收取的植树造林捐赠款、以前年度门票广告等收入30.98万元均未作收入反映。二是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如市质监局及所属二级机构内部借款61.18万元未收回,其中个人借款23.73万元。三是票据使用不合规。如市粮食局无发票列支费用3.4万元。

  (七)“三公”经费等五项费用执行有降有升。2014年,59家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和会议费五项费用较上年减少2795.41万元,下降42.37%。具体为:

  1.因公出国(境)费用。59家单位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减少12.61万元,下降19.49%,8家单位费用有所上升。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59家单位未发生公车购置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用2043.50万元,减少533.57万元,下降20.7%,12家单位费用有所上升。

  3.公务接待费用。59家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232.49万元,下降36.57%,7家单位费用有所上升。

  4.会议费。59家单位会议费较上年减少1567.92万元,下降71.47%,10家单位费用有所上升。

  5.培训费。59家单位培训费较上年减少448.82万元,下降39.86%,21家单位费用有所上升。

  三、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情况

  (一) 城市污水处理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2011-2014年城市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十二五”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污水处理工作,不断加大政策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与监督检查力度,为淮河流域水环境改善和污染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网覆盖率较低,部分管网不对接。一是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截至2014年末中心城区管网覆盖率仅为58.34%。二是由于征地拆迁难等原因,山南新区南经九路及南经十四路两处与主干管隔断,已建成区中部约737公顷范围内的污水无法贯通收集。三是东部地区66个老住宅小区由于附近未建管网无法与主管对接,大量生活污水得不到收集处理。

  2.污水处理设施低位运行。一是八公山污水处理厂2011至2014年运行负荷率分别为60.27%、72.65%、72.55%、66.97%,未达到设计能力(10万吨/日)。二是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2010年9月开工,2013年底基本建成,由于污水量较小,尚未进行污水处理,政府投资项目的规模效益和环保效益未能有效发挥。

  (二)就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今年上半年,市审计局对2014年全市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表明,我市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扶持就业工作,确保了全市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支付进度慢。2014年,我市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总规模15243.10万元, 由于小额担保贷款体制下划、项目申报不及时、部分就业技术培训需跨年支付等原因,实际拨付8239.23万元, 年末资金结余7003.87万元,预算执行进度慢。

  2.违规申领补贴资金。一是少数非援助对象违规享受就业援助,抽查的两家培训机构就业援助对象免费技能培训人员中,有 7名非援助对象违规申领就业援助补贴,涉及资金0.91万元。二是个别职业介绍机构和培训机构利用企业提供的不规范劳动合同书等资料,多申领补贴资金2.21万元。

  3.就业培训工种单一。抽查4家培训机构发现,就业培训工种中“家政服务”培训所占比重较大,不利于多方面培训就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如田家庵区公共实训中心、潘集区公共就业训练基地、淮南技工学校3家单位,2014年“家政服务”培训分别占培训总人数的72%、93%和100%。

  (三)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的投资计划执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建成养护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桥梁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抽查凤台县、大通区部分桥梁招投标资料发现,一是部分服务项目未招标。如凤台县交通局5份设计和检测合同未实施招投标,合同最低金额35万元、最高金额48万元。二是部分招投标不合规。有的招标采用的设计图与实际施工采用的设计图不一致,有的中标单位计价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内容不一致,部分招标未在招标局备案,个别施工单位存在挂靠和围标现象。三是标书编制不严谨。部分危桥改造未做招标清单,有的招标清单存在漏项;有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考虑施工便道、围堰、拆除等因素,变更工作量大。

  2.部分项目投资超计划。通过抽查凤台县、毛集实验区、大通区等26座桥档案资料发现,存在超计划投资、超施工图预算、超中标价现象。其中:9座桥建安投资超总计划,22座桥建安投资超中标价,18座桥建安投资超施工图预算。

  3.部分桥质量较差,后期养护不到位。经抽查凤台县东林桥等8座桥检测报告和实地查看,施工精细化程度较低,部分项目砼结构砼振捣不密实,存在表面气孔较多及蜂窝、麻面、掉角、露筋等现象。部分桥后期养护不到位,如大通区东拐桥桥面凹凸不平,存有积水,卫生状况较差,护栏接缝明显,渗水较重。

  (四)财政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凤台县和潘集区财政扶贫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凤台县和潘集区统筹推进扶贫项目,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改变扶贫资金用途。一是凤台县扶贫办将产业化扶贫项目及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用于资助凤台一中、二中等学校贫困高中生80.45万元、用于慰问贫困户1.15万元。二是潘集区就业局、区统计局在扶贫资金中列支人员补助支出13.08万元。

  2.超范围补助补贴。凤台县发放的贷款贴息、驾驶培训补贴及贫困家庭教育助学资金以及潘集区三个产业化扶贫项目中,受益对象存在一定比例的非贫困人员。

  (五)教育费附加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4年度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教育费附加重点用于职教园区的工程建设以及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取得了一定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使用不及时。由于部分项目招投标程序未完成、未竣工验收以及人事变动等原因,教育费附加滞留在部分区和部门,截至审计日共滞留资金1547.24万元,其中谢家集区591.83万元、田家庵区202.73万元、工业学校500万元、淮师附小山南校区159.69万元、教师进修学校92.99万元。

  2.投向不尽合理。部分学校重基建维修项目建设,轻教学设备、师资培训投入,2014年教育费附加支出中,学校基建项目和校舍维修支出占42.85%,而教学设备和教师培训投入分别只占17.31%和0.62%,导致部分学校教学设备陈旧,教师培训经费不足,管理水平不高,不利于我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四、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2014年,市审计局完成了东西部第二通道、陕汽淮南新能源专用汽车、截流污水管网一标段等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审总金额23.81亿元,审计核减2.59亿元。同时对安徽理工大学新校区、孔李淮河大桥、淮上淮河大桥等49个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报审工程进度款25.9亿元,审计核减6.56亿元。审计揭示了部分建设项目超概算、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存在转包分包等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并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财政部门应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和财源培植状况,综合考虑历年收入情况和政策性增减变动等因素,科学合理测算财政收入规模和增长幅度,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收入预算的完整性、前瞻性、预测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专项支出项目预算编制绩效评价,增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性,明确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提高项目预算执行力。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目录要求,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年度执行中杜绝超预算、无预算采购。

  (二)提高资金效益。财政部门应建立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强化对部门历年结余结转资金预算编审力度,所有结余结转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定期清理财政和部门的暂存、暂付款项,摸清财政资金使用底数,建立往来款项收回和核销机制,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唤醒部门沉淀资金。提高财政预算综合调控能力,进一步明确“四大预算”收支范围,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探索建立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间的资金调剂渠道。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合理编制就业、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收支计划,根据保障性质和扶持结构,科学调整资金投向,更多地向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深入分析专项资金结余滞留原因,按照“及时、均衡、有效、安全”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强化项目监管。强化规划顶层设计,认真落实项目可行性报告专家评审制度,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污水处理、农村危桥、重大投资等项目科学、有序实施。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培训力度,提高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基本建设程序意识和项目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立项、可研、概算、预算等基本建设程序,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工期、标准、质量,杜绝违规分包、转包行为,控制工程造价和超概算现象。严格执行招投标法,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组织实施招投标,认真编制标书,细化和明确招标范围,做到不漏项、不缺项。规范建设市场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杜绝招标过程中的不合规行为。加大监管合力,理顺项目监督管理体制,各主管部门、业主单位、专业职能机构各司其职,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发挥专业优势和联动效应,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加大投资建设领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理力度,促进项目规范实施、有序运行。

  (四)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遵守财经法纪的主体责任,促进部门单位健全资产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人员配置和业务核算,严格按预算规定的用途和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确保预算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清晰地反映本部门的各项经济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禁隐性列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单位要精简提效,强化在编人员履职尽责,从源头上杜绝无预算和超预算支出现象。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部门单位财务行为,提高财务核算和管理水平。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考核与惩戒,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推动县区和部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杜绝截留挪用、违规申领财政资金等现象,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

  

    (责任编辑:周鑫、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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